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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税小微,我们打算将自产食品发给员工作为福利,成本8万元,未开具发票,对外销售不含税价格15万元,这部分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不算在计税收入里呢?
不行哦,您公司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符合增值税视同销售情形。按照相关规定 ,增值税申报收入包括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稽查查补收入等,因此只申报开票收入是不行的!您说的未开票收入应该如何申报呢?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税法规定,取得收入应该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申报增值税,一旦到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点,即使没有开具发票也应该进行申报。
就一般纳税人而言:
发生未开票收入,直接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进行申报即可。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难免会碰到已经确认了应税收入,当期已经申报缴纳了增值税,但事后又需要补开发票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进行增值税申报呢?
答:一般纳税人前期已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未开具发票”栏次申报了未开票收入,在补开发票的月份,可以将当期补开的发票填写在附列资料一对应的栏次,同时在“未开具发票”一栏填报对应的负数冲减。
举
个
例
子
一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于2020年10月份销售一笔货物,收到货款,不含税销售额为10万元,在2020年10月份增值税申报按照13%税率申报缴税。如下图
图片
2021年1月份,应购买方要求,针对上述未开票收入补开了不含税销售额为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企业在填报2021年1月份增值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补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实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第1列,同时,在第1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负数冲减对应的负数。
就小规模纳税人而言:
应根据销售额的不同填写不同申报表的相应栏次,销售额中包含了未开票的销售额。
根据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所以填报时分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直接将季度销售额填报至“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若是个体工商户填写在“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
情况二: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
将不含税未开票收入一并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或5%征收率)”栏次。
以上就是针对未开票收入如何进行申报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用处哦!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