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 发表评论 703 viewsA+所属分类:纳税实务 收 藏首违不罚 税务机关根据公平、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为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统一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促进公平竞争和优化营商环境。 一般情况下,各省市会指定“首违不罚”清单,对清单中列举的税务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一年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Post Views: 1,095 赞 0 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