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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纳税实务
问:普通发票的发票联丢失应该如何处理?
安徽税务答: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补充】
1.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规定,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扣3分。因此,丢失发票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2.电子发票就不存在丢失发票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