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仅注明了增值税税率和含税金额,但未注明增值税税额,是否可以自行换算出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发表评论 397 viewsA+所属分类:纳税实务 收 藏纳税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仅注明了增值税税率和含税金额,但未注明增值税税额,是否可以自行换算出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五条规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因此,未注明增值税税额,应以合同列明的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Post Views: 1,006 赞 0 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