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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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消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等防伪措施。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和鉴别方法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附件。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为此发布本公告。

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防伪措施有哪些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公布了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在此基础上,此次取消了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

三、继续保留的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是怎样的,应当如何鉴别?

继续保留的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是,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鉴别方法是,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具体图示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附件。

四、以前印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能否继续使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补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防伪措施:

一、光角变色圆环纤维

(一)防伪效果

防伪纤维的物理形态呈圆环状随机分布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专用纸张中,在自然光下观察与普通纸张基本相同,在365nm紫外光照射下,圆环靠近光源的半圆环为红色,远离光源的半圆环为黄绿色(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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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鉴别方法

使用标准365nm紫外光源以小于45度的角度照射环形纤维,靠近光源的半圆环为红色,远离光源的半圆环为黄绿色。

二、造纸防伪线

(一)防伪效果

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专用纸张中含有造纸防伪线,防伪线在自然光下有黑水印的特点,在365nm紫外光照射下,为红蓝荧光点形成的条状荧光带(如下图所示),防伪线据票面右边缘20mm-8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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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鉴别方法

在日光下对光观察防伪线呈现黑色线状水印,使用标准365nm紫外光源垂直照射防伪线呈现红蓝荧光点形成的条状荧光带。

三、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一)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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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地区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四、专用异型号码

(一)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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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鉴别方法

直观目视识别。

五、复合信息防伪

(一)防伪效果

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

(二)鉴别方法

使用复合防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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