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A公司和B公司2022年10月签订房租合同,租赁期限自实际交付之日起 24个月,自 2022 年12 月 1 日至 2024 年11月 30日止。总计租金 480万元人民币,月租金20元人民币(包含 5 %增值税),2022年12 月 1 日交付房屋,租金按半年支付,先支付后使用。每一期的租金应在下一使用期开始一个月前支付完毕,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开具发票给乙方。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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