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审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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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审计

案例背景:2015年8月的一个台风天,网上突然曝出H区体育中心女教练为编制被逼陪领导喝酒应酬的新闻,H区纪委要求H区审计局立即对H区体育局2013年至2015年7月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当时因为时间紧迫,区审计局并未全面铺开审计,重点只对三公经费进行了审计,但也发现区体育局庙小问题多,这为之后的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审计奠定了一定基础。2016年9月,根据H区审计局2016年度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正式成立专项审计组对H区2013年至2016年6月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审计。

调查了解 锁定重点

根据调查了解发现,2013年至2016年6月H区体育局最大的专项资金支出为健身器材采购,经审计查找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现近几年H区的健身器材采购主要集中在某几家供应商。另外,区体育局主管健身器材采购的群体科业务宽泛,且其工作人员与分管领导均长期未调整变动过。于是,经审计组讨论,将区体育局的健身器材采购情况作为本次审计的重点。

多维入手 疑点初现

在区体育局提供齐近3年的健身器材采购档案后,审计人员先从最近的2015年10月采购批次的档案入手。在审查该次采购的中标单位X公司的技术标资料时,审计人员发现X公司提供的12项业绩计1218.57万元的业绩中,仅3项计228.90万元为X公司的业绩,其余9项计989.67万元竟然均为另一家K公司的业绩,这引起审计人员的好奇。为了了解该次采购的全貌,审计人员又迂回从区财政局下属的财政监督局找到了参加该次招投标的全部投标人档案。通过比对,发现参加该次招投标的4家企业中有3家(包括中标单位)来自金华永康,通过企查查APP一查,发现参标的A公司的法人代表与中标的X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夫妻关系,另一家参标的Y公司的投标代理人又是X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审计人员进而仔细审查了该次招投标的评分情况,发现区体育局群体科科长项某某作为该次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是唯一给X公司的技术标评满分(65分)的评委,而他给另外3家的评分分别只有43分、14.5分和15分。于是,审计人员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负责人询问了以上情形能否认定其为串标行为,虽然得到的回复令审计人员失望,但可以大胆假设的是,此次招投标肯定存在猫腻,且牵涉区体育局的工作人员。

实地调查 坐实疑点

为了取得证据上的进一步突破,审计人员又重头看了一遍招标文件,发现区体育局将该次采购的健身器材划分为需经NSCC认证的健身器材和普通健身器材,而中标单位X公司的商务标显示该公司提供的健身器材全部为经NSCC认证的健身器材。据了解,经NSCC认证的健身器材价格明显高于普通健身器材,该公司竟然肯牺牲利益全部提供此类产品,审计人员在心里打了个大问号。审计人员于是又再次随手翻看了几眼验收单,发现绝大部分验收单显示的健身器材型号与X公司商务标上的型号是不一致的,反倒与X公司提供的业绩信息里显示的另一家K公司的产品型号是相符的。为了证实疑点,审计人员又直接现场抽查了几个2015年新建的健身苑点。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审计抽查的几个健身苑点的健身器材竟然全都是未经NSCC认证的器材,而且更夸张的是健身器材铭牌上的厂家赫然写着K公司。

该次现场抽查,在确认了X公司提供的健身器材以次充好的问题同时还有个意外收获,据健身苑点所在社区/村的工作人员介绍,厂家只负责将该批健身器材送达至各健身苑点,具体安装工作由社区/村自行解决,安装费用由社区/村承担,各社区/村为此支出了几千元不等的费用。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器材的安装、调试、运费等均已包含在投标价格里面。于是回到单位,审计人员又通过金安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直接查找了全区所有村关于该次采购批次的健身器材的安装费用支出情况,经初步统计,发现各村支出的安装费用已达4.26万元。

顺藤摸瓜 层层突破

项目的招投标与供货环节了解的差不多之后,审计人员进而开始关注该次采购的付款环节。经查阅财务凭证,发现2016年8月,区体育局已支付了X公司146.15万元的健身器材款,而该价款即为X公司的中标价,一次性付清货款且未扣回质保金,之前的财务凭证里也未找到该家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记录,实在令人惊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次招标采购的1327件健身器材数量为估算数量,中标人在履行服务合同后,招标人将以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区体育局既然全款付清那就该意味着X公司已完成了1327件健身器材的安装。审计人员于是又统计汇总了该次采购的全部验收单,发现验收单反映已安装的健身器材总数为1274件,比投标清单上的1327件少了53件,而且验收单少了的器材主要为室外儿童游乐设施、室外乒乓球桌等大件设备,根据商务标的价格显示少了的室外儿童游乐设施、室外乒乓球桌等大件设备即已相差16.38万元。

为了证明区体育局已经提供齐全验收单,审计人员叫来了区体育局的经办人员徐某某,向其了解健身器材的验收程序,并询问2015年10月采购批次的健身器材是否均已安装完毕。起先徐某某表示所有器材均已安装完成,并由其科长项某某与徐某某共同至现场验收。于是审计人员让其当场确认去了哪些健身苑点进行验收,徐某某开始变得支支吾吾,脸上不停冒汗,手也开始发抖,在那一个人想了一个多小时也没写出多少个苑点。最后表示可能还有部分验收单遗落在办公室某个柜子里了,自己要先回局里找找看,审计人员想看看他还能怎么变出少了的验收单来,于是先允许他回去了。

当天下午,审计人员直奔区体育局,再次要求徐某某提供少了的验收单。区体育局的相关人员见状马上慌了,徐某某假装在柜子里翻箱倒柜地找验收单,最后审计人员向区体育局的分管领导翁某某及群体科科长项某某展示了经审计统计的全部验收单数量与投标清单数量的差额,在详细的证据面前,项某某终于承认有部分健身器材尚未安装的实情。据其介绍,X公司尚欠区体育局15.82万元的健身器材未安装。既然该批次健身器材尚未安装完毕,区体育局为何又全款付清了呢?在与区体育局的财务人员闲聊中,审计人员得知该笔款项的支付申请曾被办公室分管领导支某某拒绝同意支付后予以退回,群体科分管领导翁某某知道后就此事气冲冲地跑去找局长孙某说理,后在孙某的强力干预下,支某某才不得不同意全额支付该笔款项。

及时移送 真相大白

到这里,各方面的疑点已经非常明显了,于是审计组将该问题线索正式移送给区纪委查处。后经区纪委查实,区体育局采购的2014年批次健身器材即已存在实地安装数量不足、部分质量次劣问题,总价达8.03万元。区体育局项某某与徐某某实地验收时已发现此问题并拒绝通过验收,但其分管领导翁某某授意二人通过验收,再让该批次供应商将8.03万元转回给群体科,并提现用作群体科“小金库”。同时,翁某某、项某某、徐某某等区体育局的领导干部多次接受健身器材供应商的宴请,并由供应商多次全额报销翁某某一家人的出国出境旅游费用。区体育局2015年10月采购批次的健身器材本也准备如此操作以获利15.82万元,但刚好因审计介入发现了此问题,该次犯罪中止。

提炼总结 成果丰硕

除上述健身器材存在的问题外,本次审计另外还查出4起案件线索移送区纪委查处,根据审计移送线索,目前H区纪委(区监委)已对H区体育局3名班子成员(含原局长)分别作出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处分,其中1名副局长翁某某因涉嫌受贿罪已由区检察院立案审查;对H区体育局包括项某某、徐某某在内的另外5名干部分别作出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警告、记过等处分。

为进一步提炼成果,扩大成效,审计人员先后撰写了5篇审计专报,并得到区委区政府的认可和重视,区委书记、区长和常务副区长等先后对上述审计专报进行了批示,最终推动H区体育局新出台2项制度对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做出规范要求,另外促使H区体育局修订了2项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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