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取得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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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纳税实务

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2021年2月)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4.可根据受票方需求灵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9.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取得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条的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因此,企业将不动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被投资方股权的行为,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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