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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财经
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为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也是减按70%计算。
预扣预缴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并入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政策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