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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纳税实务
因为疫情原因,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征收增值税。已提前预收租金并开票,因此退还的租金,应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对应的租金金额。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中 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因为疫情原因,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征收增值税。已提前预收租金并开票,因此退还的租金,应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对应的租金金额。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中 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