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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法规解读
请问:购买方是否可以直接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是否需要开票方提供丢失专用发票报税证明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首先需按丢失发票的程序处理,需要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然后再按相关规定申请红冲。
请问,2017年供应商开出的专用发票开具有误,且被购买方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原件(未认证抵扣),已超过开票日期180天。现需开具红字发票,请问是否属于上述条款规定,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合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