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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纳税实务
问:我司主要生产佛像对外销售,因佛像属于单件艺术品,包含大量自主设计及大量人工雕刻,彩绘,属于混合销售行为,1000万销售额中,木材仅占10%左右,其他很难取得进项发票,现税局要求我司对外开具13%商品销售发票,税负太高,企业难以承担,能否按全额6%开具设计服务雕刻服务,彩绘服务发票,或者由税局认定商品增值部分占比开具商品销售发票,其余开具现代服务业6%发票
江西税务答:1.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2.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您可以自行根据上述情况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