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第39号)规定: 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那么 加计抵减应如何分情形处理呢? ... 06月20日 纳税实务 2,138 views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