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征个税,是否适用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 问题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
【财税资讯】贝仕达:公司前身整体变更以净资产折股,导致两自然人股东各自新增注册资本均为244.4万元,涉及个税分别为48.88 万元,依照财税〔2015〕116 号申请并获准五年分期缴纳
贝仕达(300822.SZ)于2020年2月2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前身贝仕有限于 2017 年 8月 4 日整体变更时以净资产折股,注册资本由 2,500 万元增加为 7,200万元(共有 4 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