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1号华兴源创刚刚注册成功,在欢天喜地之时,有人却对华兴源创的招股说明书中看出门道来,主营业务描述过于偏离业务比重,过于渲染集成电路,被自媒体质疑涉嫌严重欺骗!其实,科创板预审员也看不下去,要求调整!华兴源创IPO中,券商聘请会计师审核财务,支付费用20万元,也值得学习!
一、主营业务描述过于偏离现有业务比重,预审员也看不下去,要求调整集成电路领域相关检测业务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披露篇幅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检测设备与整线检测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平板显示及集成电路的检测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 LCD 与 OLED 平板显示、集成电路、汽车电子等行业。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下同)中,不遗余力地说半导体检测设备是自己主营业务,248次提及“集成电路”、184次提及“芯片”。
然而,2016-2018年,华兴源创来自芯片检测设备的销售收入分别只有85万元、113万元和385万元,三年合计只有584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不到1%。
但招股说明书把集成电路也描述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大篇幅描写,全文进行四处渲染描述,把占比不到1%的集成电路和收入占比98%的平板显示进行并列表述,而对于汽车电子则是轻描淡写,实在是有点小题大做,有些误导投资者!
科创板预审员都看不下去了,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问题》中,披露了上交所的提问:关于集成电路检测设备。根据第二轮问询问题 1的回复,发行人称其积极布局集成电路测试领域,目前集成电路领域相关检测业务已成为公司业务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根据发行人在第二轮问询问题 4 的回复,目前集成电路测试相关产品尚处于量产验证、调试验证过程,尚未实现销售。请发行人:(1)提供发行人就集成电路测试产品与相关客户签订的协议或订单;(2)按照集成电路领域相关检测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应调整集成电路领域相关检测业务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披露篇幅。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被自媒体质疑涉嫌严重欺骗
由于上述招股说明书的描述过于渲染和偏离目前的主业,自媒体放牛塘文章《科创板1号华兴源创,五百多次号称芯片,但收入占比仅千分之二,涉嫌严重欺骗!》称,华兴源创涉嫌严重欺骗。
对于上交所的问询,华泰证券回复称:发行人在第二轮问询问题回复中关于集成电路相关的核心技术是发行人的最新技术成果,因此相关产品尚处于量产验证、调试验证阶段,尚未实现销售。发行人集成电路测试领域相关的移动终端电池管理系统芯片测试技术已于 2018 年研发完成并获得国际知名消费电子企业认可,截至问询回复日,公司已与下游客户签署多条订单并开始交付,累计订单金额超过 3 亿元。报告期内发行人集成电路测试设备的相关收入较小,为便于投资者阅读,发行人已对招股说明书集成电路相关的披露篇幅进行了适当删减,删除了部分冗余信息,突出了与投资者投资决策相关的重要信息,增强了可读性,具体修改内容 比较情况详见本次问询函回复之其他文件之“8-4-3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修订情况的说明”。
二、券商聘请会计师审核科创板申报材料财务内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保荐书》披露: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的规定、根据保荐机构当时有效的《股 权融资业务立项、内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为控制项目执行风险,提高申报 文件质量,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聘请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申报材料及保荐工作底稿中财务相关内容的审核工作。
华泰证券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友好协商,最终以 市场价为基础,通过自有资金向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了20.00万元作为本项目的外部审计费。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规定,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只能以自有资金支付聘请费用,并应在发行保荐书、财务顾问报告、主承销商核查意见、主办券商推荐工作报告或证券公司出具的其他文件中披露聘请的必要性,第三方的基本情况、资格资质、具体服务内容和实际控制人(如有),以及聘请第三方的定价方式、实际支付费用、支付方式和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