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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交社保对应的工资都包括什么?比如包括取暖补贴?出差补贴算吗? – 财税
财税

咱们交社保对应的工资都包括什么?比如包括取暖补贴?出差补贴算吗?

问题一:咱们交社保对应的工资都包括什么?比如包括取暖补贴?出差补贴算吗?

解析: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
四、关于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署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六)出差补助、误餐补助。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问题二: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包括绩效工资不?

解析: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文件相关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国税函〔2009〕3号中的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等于工资表上的实发工资数。为应发工资的口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缺勤或旷工造成的工资或者奖金减少的部分」。

问题三:纳税人将自制的线上课程销售给网络培训机构,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福建税务解析(2020年08月12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二、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因此,纳税人将自制的线上课程销售给网络培训机构,应按照销售著作权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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