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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体检费、意外伤害赔付款等实务涉税问题 – 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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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体检费、意外伤害赔付款等实务涉税问题

问题一:高温补贴是否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解析:企业按照规定标准向劳动者发放纳入工资总额计算的高温补贴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规定,高温补贴应“并纳入工资总额”;同时,《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在工资总额组成具体范围的解释中,也包括“高温作业临时补贴”。
高温补贴,属于工资,各省市区还出台有最低标准,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具有一定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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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职工体检,取得公办医院的医疗收费收据,能否报销?如何做账?能否扣除?

解析:1、可以报销。

2、企业员工人人均可享受的体检属于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注意:职业性质的体检,属于劳保费,允许全额扣除。
3、福利性体检按照职工福利费的标准来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
1、《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73号),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发生的职工体检费用属于职工卫生保健方面的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问题三: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作中的意外伤害赔付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解析: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综上所述,工作中企业发生员工赔偿金支出,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同时,企业支付该笔赔偿款如果不超过当地政府的赔偿标准,且已取得下列资料:
1.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
2.相关机构出具的《事故鉴定证明》;
3.员工或其家属出具的收款证明;
4.公司赔偿款支付凭证;
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当地政府赔偿标准的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问题四:圣女果是蔬菜还是水果?

解析:圣女果,常被称为小西红柿,正式名称樱桃番茄。它的味道甜美清爽,很多人喜欢把它当作水果来吃,那么在我们国家,圣女果是蔬菜还是水果?税局答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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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批发、零售圣女果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圣女果(小西红柿、小番茄)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附件《蔬菜主要品种目录》中茄果类——番茄,可以在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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