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审计工作,规范工程项目经营行为,堵塞漏洞,
防范风险、降低成本、使工程项目始终处于公司的可控状态,要把项目出现的管
理问题尽可能地消除于萌芽状态,确保项目预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有关
管理规定,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审计主要对劳务分包成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构成成本费用六大要素的逐一审查,找出薄弱环
节,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劳务分包成本的审计
(一)劳务分包合同的审计
1、合同合法性的审计。审查劳务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资信证明、经营业绩证明等资料,确定劳
务分包单位是否具备与分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提
供的公证文书,审核分包单位法人委托书的真实性,确定是否存在挂靠等违规现
象;审核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是否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是否充分体现了合同
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2、上场阶段的审计。审查分包单位是否已经签订分包合同,获取分包单位
上场设备、人员清单及资格证书,现场观察并审核实际到场设备、人员是否与合
同约定相符,判断其是否具备完成合同工程的履约能力;着重审查分包单位是否
存在违规分包、层层转包等行为;获取分包单位授权委托书,审核现场负责人执
行合同、办理具体事务的合法性、有效性。
3、合同管理的审计。审核项目部是否建立了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对分包合
同管理是否安排专人负责,是否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并进行跟踪管理;获取分包合
同文件,审核其组成是否完整,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变化,是否及时
签订补充协议并进行登记,着重审查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是否存在实质性背离。
4、合同格式的审计。签订合同是否使用集团公司或公司最新劳务施工合同
范本,是否把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谈判的相关内容纳入合同条款。除非图纸未到的
特殊情况,不允许签订只有单价而没有工程量的劳务合同。图纸未到的情况下签
1订合同是否注明具体的施工段落、部位,图纸到位后,是否马上完善并上报公司。
该范本格式是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表明确认该合同格
式。合同范本中没有临时用工条款,如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工难免发生,是否在劳
务合同中对用工条件、单价、审批手续做出规定。
5、合同条款的审计。
⑴、招标文件中所包括的合同条件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基础,劳务分包合
同条款的订立是否与招标、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要约与承诺保持一致。
⑵、审核劳务分包工程范围是否与其资质和能力相适应,合同工期、工程质
量标准是否符合业主合同的约定,
⑶、审查工程量清单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一致,安全文明施工等措
施项目的投入、验收标准、程序及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
⑷、审核是否约定了履约保函(保证金)的提交数额,合同签订前是否已经
足额收取;
⑸、合同价款的计算是否准确,结算方式和支付程序的约定是否明确;
⑹、审查是否约定工程材料供应范围、供应方式、结算程序,是否约定材料
预算价格及材料价差调整标准及程序,是否约定分包工程材料节超的处理原则、
方法及程序;
⑺、审核是否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
单价调整方法是否明确;
⑻、审核各类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方法是否进行了约定,是否约定了工程量
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而引起的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的
程序和方法;
⑼、重点审核隐蔽工程、工程变更签证程序及手续的约定是否明确,即应明
确在什么时点签证、应该具备哪些手续、必须由哪些人签认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对单张签证的权力限制和对累积签证价款的总量达到一定限额的限制都应予以
明确;
(10)、审核工程验收程序的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违约、索赔及争议处理的
原则程序是否合法、合理。
6、合同变更的审计。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如有增加约定或有与范本
不符的内容,是否制定了合同专用条款予以修正。不管采用集团还是公司范本格
2式,对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是否在合同中做明确约定:
⑴、劳务单价所包含的内容是否逐条或分项进行约定;
⑵、计量支付条款是否明确按甲方认可的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所扣
质保金及其他保证金等其返还条件和返还时间是否有明确约定;
⑶、是否有明确的质量、工期和进度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完不成月计划
或阶段目标的是否有分割减少工程量直至解除合同的约定;
⑷、物资的供应与管理,是否约定甲供材料种类、数量及损耗比例,是否按
月进行核算,是否对节超进行的奖惩措施等;
⑸、计量款拨付后,是否有由甲方监督发放民工工资,必要时是否有代为发
放民工工资的条款。
⑹、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长时间误工的处理,是否有明确的误工原因界定、
误工的计算方法、补偿标准和上报时限等内容。
⑺、投标期间的投标书、澄清、承诺等文件是否做为合同组成部分,并明确
先后顺序。
7、合同单价确定的审计。签订合同是否是单价合同,单价确定以中标人的
投标单价为准,但该单价是否经甲方澄清修正后的报价,并且有明确的是否进行
价格调整的约定(劳务单价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一般不做调整)。
8、合同评审的审计
⑴、合同额达到或超过 5 万元的劳务合同(包括补充合同)签署是否经公司
审核批准,合同额不足 5 万元的劳务合同是否经指挥部负责审核批准,月末是否
汇总报公司合同成本部备案。
⑵、合同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是否经合同成本部审核确认后报请公司主管领
导批准,合同额超过 5 万元、不足 50 万元的是否经合同成本部审核确认后报公
司分管领导审批,经公司审核认可的拟签署劳务合同是否加盖公司“合同计价审
核专用章”,项目是否签字盖章,所有施工队是否先签合同后进场,是否存在未
签合同先上场的情况,。
9、合同签订的审计。合同签署人是否是项目经理和劳务队伍法人代表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并加盖双方公章和骑缝章。正本是否由项目部保存,副本是否报
送公司备案。是否在进场后交纳了 5-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是否无劳务合同就
进场施工及支付劳务费。
310、合同交底的审计、合同签订后,是否由项目部合同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
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熟悉各自相关条款。合同单价包含内容、甲供材
料种类、数量,是否应列劳务队成本等,是否及时督促劳务队进场,对口开展工
作。合同成本部、财务部是否将原件存档、其他部门需备案的留存复印件。
11、劳务合同履行管理的审计
⑴、项目部是否已代表公司行使合同权利,在对劳务队的管理中,是否时刻
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把合同作为约束、规范
双方行为的标尺,是否强调了合同的法律性与严肃性,把合同约定内容运用到对
劳务队的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去。
⑵、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部是否做好详细的劳务队伍履约情况记录,包括
劳务队按约定应进场的人员、机械数量、进场时间、影响工程进展的外界因素、
停误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情况等等,队伍进场和每季度是否进行了一次检
查,是否要求劳务队伍签认,为索赔、反索赔、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工作提供了
第一手数据。
⑶、施工过程中的变更使原劳务合同所含内容发生了变化,合同价款随之增
减的,是否由合同成本部及时计算增减数量及金额,超过原劳务合同价款部分,
是否及时办理补充合同的备案手续。未经批准项目部是否随意签订改变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补充合同,包括改变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单价、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
容、增加工程量和新的施工项目等。是否存在不办理备案手续就随意变更增加合
同价款及支付劳务费的现象,是否在项目完工后发生了扯皮和经济纠纷问题。
⑷、项目部对补充合同的签定是否经过了严格审查,是否按新签订合同程序
组织评审、报批,报到公司的补充合同是否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增加款项是否在补充合同手续完备后按工程情况支付,并及时纳入劳务合同管理
台账。经办人员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签字手续是否完备;
(二)、劳务分包验工计价及结算的审计
1、劳务分包中间验工计价的审计
⑴、审查依据,公司审计部在审计验工计价时,必须以公司批准和备案的劳
务合同及补充合同、管理台账为依据,审计包括工程数量、单价、变更、临时用
工签认等,对于有疑义的计价要求项目进一步提供图纸、台账等证明依据,如不
能提供,审计将根据现有资料审核确定。
45
⑵、审查单价,计价中单价的套用是否与项目部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中单价
一致,单价若有调整或修改其程序是否完善,有无重复计价的项目(即应包含在
项目综合单价内而不单独给予计量的部分)。
⑶、审查工程数量,已完工程数量是否为合格工程且由相关审批人签字认可,
大额变更工程项目是否已得到各级监理、业主及设计院的审批并得到业主的计量
支付,合同外工程是否会审会签,各劳务分包队计价的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劳
务分包合同规定计量,是否超业主计量水平,超计量原因及其分析。
⑷、审查计价款的支付:
①审查中期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是否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办理,业主
与劳务分包队已完项目的中期计量率情况。
②对业主计量与劳务分包队计量是否做到四个同步:即计量时间同步、计量
项目同步、支付内容同步、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与返还是否与业主在时间和比例上
保持同步。
③项目部是否对供应的主要材料、周转性材料和机械设备费用和罚款等进行
了扣除。
④根据已发生的劳务分包队的计量金额与财务实际拨款总额比较,审查计量
“四个同步”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分包单价、随意增加外包费用、
违规确定验工计价标准、数量以及超计价和超拨工程款现象。
⑤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扣留保证金,是否存在支付了工程预付款,审
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否依据期间计量办理,并履行相关的内部控制审批手续。
⑥审查劳务分包工程款拨付会计凭证,检查中间计量单的签发是否经过相关
部门会审会签,劳务分包工程拨款是否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是否正确及时入
账。
⑦抽查劳务分包工程材料发出及领用的原始凭证,检查领料单的签发是否经
过授权批准,材料发出汇总表是否经过适当人员复核,材料单位成本计价方法是
否适当,是否正确及时入账。
⑧通过工程预算与财务数据的对比分析,采用双因素分析方法,分析确定是
否有由价格和数量引起的偏差幅度。
⑸、项目部是否使用公司统一下发的计量支付表格,每月 25 日~27 日,是
否由劳务分包队按规定格式将当月完成的实物量填写验工计价申请表,如发生原6
劳务合同以外的变更增减是否分开填写(要有按规定办理的补充合同),申请表
签字后,是否报项目部计划合同部,是否存在超过规定日期上报的本月不予计价
支付、转入下月的现象。
⑹、项目部分管领导或计划合同部在每月月底前,是否组织工程、安质、物
资、财务等有关人员,对各劳务队当月的完成情况,按相应的合同条款和有关规
定进行审核、确认,计算中间验工计价金额和各项应扣费用(合同单价中所包含
的工作是否全部完成,没有全完成的是否暂时相应扣减),签证齐全后是否上报
项目经理批准。批准后的验工计价表是否及时转交财务部,作为付款依据。参加
审核会签的人员是否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审核内容进行负责的评价并签字。
⑺、验工计价是否存在以下情况计量的,
①是否有超出设计部分且未按规定办理补充合同的工程量;
②是否有施工过程缺少必要的检查手续和未经签认的;
③是否有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返工或返工后未经验收的;
④是否有未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测的或无试验检测报告,不能评定其质量的;
⑤是否有自行采购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无出厂合格证或经鉴定不合
格的。
⑻、对于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工,合同中有约定的是否严格按合同约定办理,
并进行严格控制。使用临时用工时,是否经项目经理同意,能以工程量计价的尽
量以工程量计价,难以按工程量计价的,是否由调用人做好记录,并经现场经理
签认,用工结束后,在 3 日内是否汇总报项目经理批示,并于批示当日交合同成
本部门,是否存在过期给予计价现象。合同成本部门是否在计价的同时区分临时
用工的性质,正确归集成本或扣除相应义务人的费用。
⑼、项目合同成本部是否将本月符合手续的验工计价表及时汇总,并将汇总
表报给公司合同成本部,由公司合同成本部及时计入管理台账。
(10)、公司规定中间验工计价是有效计价,后期或完工末次计价除对中间
计价个别误差进行修改调整外,是否存在推翻中间计价的做法。
(11)、项目部任何人是否存在自行给劳务队伍签署任何文书以增加价款,
包括明显让利的补贴、嘉奖和减免应扣费用等现象。如有是否签订补充合同,累
计调整合同额达到 5 万元的,是否按要求报公司批准,是否按照程序进行会签,
提供图纸、施工记录、会议纪要等文件。2、劳务分包末次验工计价(结算)的审计
⑴、劳务分包队完工后一个月内是否办理完末次计价,是否完工一个办理一
个,是否在计价表上注明“末次计价”字样,是否报公司核准和备案。
⑵、累计计价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末次计价,是否经合同成本部审核确认
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累计计价金额超过 5 万元、不足 50 万元的末次计价,
是否经合同成本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累计计价金额不足 5 万元的
末次计价是否报指挥部负责审批,月末是否汇总报公司合同成本部备案。
⑶、审核后经批准的末次计价单是否加盖了“合同计价审核专用章”,末次
计价单是否有劳务队的签字,是否注明无任何遗留问题,是否及时交项目财务进
行记账。
⑷、结算工程量的审计。审查获取图纸以及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规定
方法和程序对分包工程细目进行逐项计算、汇总,然后与劳务分包结算工程量进
行比对,审核其是否存在差异。以经过计算审核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与项
目部提供的合同内工程量进行对比,审核其完整性、准确性。对于实际完成工程
量与合同清单量之间的差异,是否有技术联系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各
类技术资料,审核其完整性,确认各种签字手续、程序是否完备,是否与分包合
同条款的约定相一致,是否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重要的变更项目是否有验收记
录,必要时实地勘察变更部位,确定变更工程内容是否真实、变更工程量是否准
确。还要重点审查工程量清单漏项、多余项等错误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减少项目
工程量扣除的正确性。是否采用重复计算工程量、虚设项目、高套定额、高估冒
算、多计各类费用等手法,虚增劳务分包成本。
⑸、结算单价或总价的审计。要审查结算综合单价与分包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审查综合单价调整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签订了补充协议。同时注意审查因清单多余项目或变更减少
的项目,结算中是否扣除相应价款。对于分包合同中没有的、变更的项目,应审
核其综合单价确定的合理性、计算的准确性。
⑹、合同外计量的审计。合同外计量是指未纳入合同清单的、不属于工程变
更的项目的计量,合同外计量是项目效益流失的主要途径,也是加强项目管理的
关键控制环节。应重点审查合同外计量项目的合理性,是否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的
工作内容有重复,审查签证时间的及时性、签证手续的完整性,审核单价确定依
7据的合理性。
⑺、主要分包材料的审计。获取物资采购、供应计划资料并与会计记录相核
对,审查材料费核销或转账的准确性,获取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信息资料,结合合
同约定及预算价格,分析节超原因,对于材料节余比例超过一定范围的,应分析
其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隐患,对于超支比例超过一定范围的,结合预算价
格与实际价格信息进行分析,审核其是否存在倒卖工程材料、套取资金等情况,
重点审查确定材料节超处理结果的合理性。
⑻、劳务分包往来账目的审计。审查有关会计账簿、凭证资料,审核工程款
的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超拨款情况;审核各项往来款项是否及时、
足额转账,各种税费是否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审核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扣留金
额和支付时间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
⑼、审查项目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审查有无挪用、占用工程款情
况,付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程序逐级审批。审查付款凭证与合同,是否严格
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是否存在全部项目尚未决算即付清全部工程款的情况。
3、已完工未计价的审计
⑴、确定当期已完工未计价是否准确;确定当期工程结算成本结转是否真实;
确定当期已完工未计价是否完整。
⑵、比较同期已完工未计价的增减变动情况;依据已完工未计价统计表确定
不同类型已完工未计价的分布构成;审核期末已完工未计价数量及金额;审核留
存已完工未计价的分项工程的进度部位;审核已完工未计价留存的成本项目;
⑶、对项目各部门是否提供会签的已完工未计价的施工盘点表。会签的留存
已完工未计价的分项工程项目各项成本的预算收入,已完工未计价的实物量及金
额统计表。会签的留存已完工未计价分项工程项目的领料单。会签的留存已完工
未计价分项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书。会签的未完施工、未达账项等计算表。
二、人工费(应付职工薪酬)的审计
(一)、应付职工薪酬业务控制制度审计;审计是否对应付工资建立了授权
批准控制。工资发放是否按照公司工资管理标准规定执行,是否按照应付工资业
务处理流程发放:考勤记录→审签→审查→分配→稽核→审定→记账发放→核对,
具体包括:
1、工资考勤记录人员是否对职工出勤情况进行了完整性的初始记录;查考
8勤记录是否齐全真实;病事假是否按规定手续报经领导批准;
2、项目负责人和公司人力资源是否对编制的工资发放表进行了认真地审查
并签章;
3、会计人员是否对工资发放表进行了客观地审查;
4、会计人员是否对有关工资费用在各个受益部门之间进行了合理性分配,
并填制工资分配表,填制记账凭证;
5、稽核人员是否对工资的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了谨慎性审核并
签章;
6、会计主管人员是否对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责任性复核,并在记
账凭证上签章;
7、会计人员是否根据记账凭证进行了合规性性登记账簿;
8、有关人员是否对现金支票进行了合法性签发,并向职工发放工资;
9、会计人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总账及有关明细账进行了公允性核对。
查工资结算单中的代扣款项是否正确,有无多扣、少扣或不扣现象。
(二)、是否虚报员工人数,虚增、转移应付工资。如是否有虚增调入员工,
扩大应付工资;是否有不删除调出员工姓名,增加应付工资;是否有故意不删除
死亡职工,虚增应付工资;是否有干脆虚列员工姓名,无中生有,扩大应付工资,
并将其金额转入“小金库”。
(三)、是否冒领工资、贪污占用。如是否有项目人员利用单位临时工的流
动性特点,捏造临时工用工人数、多报加班天数、夜班费,串通舞弊扩大工资,
然后冒领工资,侵占工资款项,贪污占用。
(四)、应付职工薪酬的正确性审计;检查工资结算单中的实发工资的计算
是否正确、任意扩大工资总额。如是否有不该列入应付工资总额的独生子女补贴,
职工调动工作的旅费、劳动保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列支于工资
总额,扩大工资总额;是否有的虽然工资总额项目内容正确,却在工资加计总数
时混水摸鱼,扩大工资总额。
(五)、工资总额的合规性审计:
1、是否借鸡生蛋,损公肥私。如是否有经办人员将代扣款项瞒天过海,占
为己有。
2、是否有利用工资费用调节成本,调控利润现象。如是否有为了调节当期
9损益,将不该列入工资费用的费用列入工资费用,将不该列入工程成本的工资列
入了工程成本。
(六)、工资发放的合理性审计:是否及时发放工资:工资领取人员是否在
领取工资的同时,在工资结算单上签字以示领取工资;未领取的工资是否进行了
会计处理;是否存在着借发工资滥发奖金、福利的现象;是否存在谎报发放工资
套取现金行为。
(七)、工资分配的客观性审计:工资分配是否客观关键,体现工资分配时
是否符合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工资分配是否以其发生的地点和岗位进行
分配。
(八)、临时工工资的审计:临时工工资发放是否附上所有临时工工资发放
汇总表,是否有记录临时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等事项,发
放记录是否经每个临时工亲自签名或按手印,并经项目部相关人员审核,是否多
造民工工资、虚列成本等。
三、材料费的审计
(一)、材料采购计划的审计
1、材料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是否失当。项目部是否有材料采购的施工进度
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存在所编制的物资采购计划脱离了施工进度计划和施
工组织设计要求,材料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是否失当,是否有造成库存积压、增
大储货成本,或造成供应断档、徒增缺存货成本现象。
2、材料采购计划按不同性质的分解是否到位。项目部的材料采购计划是否
分成若干等级:按时间分,如:年度、季度、月度甚至具体到某一天;按施工工
艺分,如:水中钻孔桩、承台、墩身、墩帽直至上部结构;按材料类别分,如:
钢材、水泥、砂石料、其他辅助材料等。是否有物资采购计划分解不到位,存在
增加储货成本和缺货成本现象。
3、材料采购计划审批的程序是否失控。项目部的物资采购是否按施工图编
制总需求计划,是否经过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和计划部门进行初审把关;物资采购
部门下达《物资采购计划》之前,是否报经项目主管领导进行审批。3、项目主
要物资是否按施工图编制总需求计划,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物资消耗计划;是否存
在质次价高的问题;物资管理是否坚持了决策、采购、验收、支付、使用五权分
离和推行“采收分离,控制进量,日清月结,控制用量”管理方法。
10(二)材料采购招标的审计
1、材料采购招标过程和招标标准及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公开选购、
公平竞争、公正交易、公正透明”的原则。在招标、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中有
无违反规定程序、私自与供货商串通、泄露招标信息等情况。是否有插手招标、
吃里扒外、围标等防碍公正招标的各种行为。
2、材料采购招标方式的选择是否合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对外发布的
招标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发布范围是具有广泛性;采用邀请招标的,接受邀请
的投标单位是否具有良好信誉、资质和财务状况,并且受邀请的投标人是否有三
个以上。
3、材料采购招标采购价格是否合法、合理。招标采购价格中是否存在参与
投标的各个供应商串通一气,联手推高投标报价现象。通过复验标底价格、采购
限价是否合理和公允、根据市场行情对标的进行合理的价位判断。
(三)、材料采购合同的审计
1、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是否有采购合同未经公司设
备物资部和项目工程技术、计划等相关部门评审,而只是由物资部门一手包办签
订,是否出现材料规格与技术规范不符、订货数量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等风险;
是否有合同签订未经授权,是否有相关人员滥用职权的现象。
2、材料采购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合法、明确、具体。采购
合同是否包含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结算方式;运输方式;履约期限、
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3、材料采购行为是否按照合同有效执行。规范的合同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否存在项目的采购人员工作失职或有收受回扣等贪污腐败行为,是否存在供应
商违约等行为。
(四).材料采购环节的审计
1、审查项目部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建立和健全采购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
采购资金的审查核实制度,采购合同的签订审核制度以及收受礼品、“回扣”处
理方法的规定等内控制度。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
2、对钢材、水泥、木材、砂、石、沥青等主要材料和其他一些批量大、价
值高的材料的采购是否实行招投标采购、全部实现阳光操作。
3、对采用招标采购的,是否符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正,是否
11在采购过程中有不正当行为。是否建立由项目部各有关部门人员参予谈判,货比
三家,领导把关的制度等。有无领导人员违反制度规定要求采购人员向其指定的
供应商进行采购,从中收受好处,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
4、是否有采购当事人受“回扣”的诱惑,在采购材料中舍近求远、舍优求
劣、价格舍低求高,采用以次充好,提高材料的等级或抬高价格等手法,或者与
供货单位相互串通等,损害企业利益,从中谋求私利。
5、是否委托不具备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或者以化整为
零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或者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从中索贿受贿。
6、是否伪造发票、入库单等,抬高材料价格,虚报入库材料,或者验收材料人
员明知供应商短吨缺方,隐而不报,进行贪污或受贿。是否以次充好,少收多付,
拿差价现象。
7、在采购人员的管理上,是否有领导干部和非物资采购部门人员参与采购
工作,是否有非本单位人员担任采购部门人员;采购程序是否规范。
8.材料的质量检验审计,审查有否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以
及检测报告等资料,施工合同中明确的材料品牌,审查是否相同。是否存在检质
检量不规范现象,
9、材料的验收及出入库的审计。是否建立了材料验收及出入库控制的严格
程序和手续。每次验收是否都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是否采用电子磅秤计量,是
否严格材料出入库手续、实行了岗位分离,互相牵制。是否对劳务分包用料的出
入库严格办理出手续,是否按实际用量出库,有无损失浪费。是否对劳务分包的
工程材料进行了监管,是否考核了其工程材料的耗用情况,是否有偷工减料,变
卖工程材料或据为己有现象。
10、材料保管、余料回收的审计。是否制定了材料保管的严格制度并加强了
监督,是否出现了监守自盗的情况。是否根据工程项目由于具有点多、线长、面
广、露天作业等特点,在没有正规的仓库,导致材料堆放不易管理的情况下、仓
库保管员是否经常清点、规范堆码、防止变质、锈蚀。是否做到材料的有效利用、
降低工程材料成本。是否做好各种材料余料回收、坚持废料利用。废旧材料收入
是否登记入账,是否私设立陶“小金库”。
对材料成本的会计核算的审计。对各种材料是否设置“原材料”进行了明细
12核算,每笔帐务处理是否有完整、齐全、合理的单据,是否定时进行实物盘点,
做到账实相符。
是否存在对各种材料不设“原材料”科目核算,而是在材料购入后一次性全
部计入工程成本现象
12、材料成本管理、控制分析的审计,是否为保证工程进度匆匆备料,材料
进厂不能合理堆放、验收,领用制度不健全,节约、奖惩措施不力,导致材料二
次搬运浪费,保管费用增多,使材料总成本上升;是否有材料采购、领用、保管
等手续不严密,岗位分工不明确,缺乏有效规章制度的状况长期存在。是否有材
料成本大量超支或者因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问题,本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结果却
因职责分工不明确,最终不了了之。
材料的采购计划是否做到零库存,是否盲目采购、造成材料积压、挤占工程
资金、增加材料库存成本。是否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在下达施工任务书时、
附上完成该项施工任务的限额领料单,作为发料部门的控制依据,防止错发、滥
发等无计划用料。是否加强了对材料成本的分析与考核工作,在月末、季末、年
末及时分析材料成本的完成情况,找出节约与超支的具体原因,总结经验,及时
纠正出现的成本偏差。
14、是否通过供应商倒账转移资金。是否以虚假会计核算方式转移原材料、
以虚假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是否以虚假关联交
易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15、材料验收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手续是否完备。项目部是否设置了独立
的物资材料验收人员,及时对物资材料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进行了验收、
比较、登记;试验室是否对材料的性能、品质把关,如:对水泥作混凝土配合比,
测试钢筋的抗拉强度,测试砂子颗粒的大小和含碱量。这个环节中是否存在的重
大风险是采购人员、质检人员和验收人员串通舞弊,造成以次充好、以劣充优、
不合格物资入库等问题。
16、材料采购结算付款程序是否合法,付款是否经过审查批准。采购物资材
料的结算单据是否完整、规范,并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办理签字手续;财务部门在
付款之前是否仔细查阅、验算原始单证,包括数量、单价、总金额计算的准确性,
材料损耗计算的合理性,预付、应付款的准确性。物资材料付款手续的完整性,
是否有项目部领导授权签字。
1317、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审计,
⑴、施工中材料流转过程及利用程度是否合理,施工现场材料是否科学堆放
且免二次搬运,大堆材料是否堆放在经过硬化处理过的地面上,是否建立了材料
看管防止丢失措施。
⑵、施工所需的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后是否及时回收并维护,有无未到使用年
限而提前报废的现象。
⑶、施工中有无因质量问题返工,补修而再次消耗材料的现象。
⑷、施工现场剩余材料是否及时进行盘点、回收入库。正确反映材料库存情
况,保证帐实相符。
⑸、材料点验单是否有点验人、仓库管理人员签字,且不是采购经办人员;
物资采购和记账是否存在外聘人员。是否对工程结束剩余物资按局处有关规定
提出了妥善的处理意见并落实。
18、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消耗审计。是否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将材料的实
际消耗量与预算定额进行对比分析。同时为控制材料的浪费,是否在劳务合同中
明确规定各主要材料的损耗量,超出部分确定由劳务队来承担,有效抑制不正常
的浪费现象。
19、价格审查,通过查证材料购买合同及发票,询问对方单位及对比市场信
息价等、审查材料价格是否真实和合理。
20、数量分析,主要审核材料进出库的内部控制,材料采购数量有无超预算、
材料采购计划合理性,材料使用有无浪费和超标。
四、机械使用费的审计
1、设备租赁是否都签订了机械租赁合同,是否与工程部、合同成本部统一
协调,按计划租赁和使用。
2、设备租赁的价格有无高于市场价情况,有无虚列设备租赁费情况;领导
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有无个人或合伙向项目部出租机械设备,从中谋取不正当利
益行为。
3、是否健全机械租赁使用登记制度、设备租赁的消耗台账;是否有抬高价
格、舍近求远、舍优求劣等违纪违规问题。
4、对施工生产所需租赁的施工机械是否进行了全面管理、合理调度,保证
机械设备的完好率,提高使用效率。
145、是否有生产部门、计划部门根据施工生产安排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
包括:种类、数量、使用时间。
6、机械租赁合同是否经过了项目经理、预算部门、财务部门共同会签。
7、生产部门是否提供当月施工机械的使用台班,编制结算单交预算部门进
行审核。
8、预算部门审核结算单后是否交项目经理审批。
9、财务部门是否依据机械租赁合同和结算单支付设备租赁款。
10、职工集资设备、外租设备租赁台班费价格与当期市场价格对比是否有较
大的偏差。
11.对施工机械的选型、进退场时间的安排、在施工现场的机械利用率是否
存在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