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应当按照什么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一条(三)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应当按照什么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一条(三)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