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其X产品在A地区的代理商, 代理甲方委托的X产品销售服务项目。”
类似该条款的代理合同,那么,签订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上海税务答: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不属于应税合同税目,无需缴纳印花税。
问、“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其X产品在A地区的代理商, 代理甲方委托的X产品销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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