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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资金清理的思考及建议 – 财税
财税

往来资金清理的思考及建议

近年来,笔者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大部分单位普遍存在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给财政资金安全带来一些风险和隐患,形成大量的呆死帐,从而造成国有资金损失,该问题亟待改进。

一、往来资金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收入挂往来账。单位将租赁收入等其他应记而未记收入的款项,放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从而达到隐藏收入的目的。

(二)固定资产挂往来账。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记入往来账款中,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财务人员往往容易疏忽,不记固定资产账,而形成往来长期挂账。

(三)专项资金挂往来账。单位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时,以暂存款入账,使用专项资金时,以暂存款付账,缩小了收支规模,不能真实反映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有的资金长期不用,造成滞留沉淀,影响专项资金发挥效率。

(四)往来款挂账时间长。因机构改革账务合并、历史遗留等原因产生的往来款,许多都是陈年旧账,个人借款长期未还,有的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挂账十年以上不清理。

(五)无法收回的往来款。有的单位因机构改革撤并或借款的企业已破产、关停、改制,形成呆死账,未及时核销,造成损失。

二、规范往来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建章立制,明确规范实施措施。财政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往来资金清理工作实施意见,使往来资金清理工作有章可循,促进及时清理历史遗留的往来款,盘活资金、减少沉淀,提高资金效益。

(二)加强约束,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部门要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日常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往来资金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定对往来款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呆死账要履行审批处理程序,对无正当理由产生坏账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清理任务。各部门扎实开展往来资金清理工作,科学制定清理计划,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解决历史欠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要查明原因、厘清责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核销,以确保国家及单位利益不受损失,将清理任务落到实处。

(四)形成合力,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往来资金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执纪问责,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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