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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财务报账会计资料规范参考 – 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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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财务报账会计资料规范参考

有很多群友咨询单位财务报账手续及附件问题,小编摘录海南省财政厅2015年发布的《关于规范财务报账会计资料的通知》(琼财支〔2015〕723号)文有关规范财务报账会计资料和报账手续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基本原则

预算单位应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及所提供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提供虚假的原始凭证等报账资料,提供财务报账会计资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财务报账会计资料必须来源于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单证真实、准确。

(二)规范性原则。财务报账会计资料必须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要素齐全、规范。

(三)必要性原则。财务报账会计资料必须是必不可少、直接相关地反映和记载经济业务内容的业务单证。

二、具体要求

(一)工资福利支出类报账会计资料

1、必须提供的会计资料

(1)工资统发系统打印或单位自制经审批的工资福利支出发放明细表,包括各项扣款信息。

(2)支付到个人账户的工资福利支出事项,必须有与银行结算票据对应转入个人账户的发放表,现金发放的必须经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3)新增人员起薪变化,调资审批文件;减、停发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的依据和说明;涉及扣发个人工资福利报酬的相关材料。

(4)工资统发系统外发放津补贴的批准文件和特殊事项审批表。

(5)长聘人员用工合同(第一次发放工资时)。

2、不需要提供的会计资料

(1)职工身份证明及其人事资料。

(2)与工资福利支出事项无关的其他资料。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报账会计资料

1、必须提供的会计资料

(1)票据。

购入商品和服务的发票(票面无法全部列举的批量商品,必须附供应商出具的商品清单)、单位承担义务的税票或非税类票据、专用收据或普通收据。

(2)自制凭证。

单位差旅费报销单、误(夜)餐补助发放审批表、劳务费发放表等自制凭证。

(3)合同协议。

商品和服务供需双方需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时,签订的合同协议。

(4)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A.因公出国(境)的批准文件。

B.培训、会议通知,出差批示、结算单等。

C.培训、会议签到表、饭店(宾馆)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相关结算凭证(查验后退回单位作为机关档案保留)。

D.公务报销接待费用审批单,公务接待来函、来电记录或邀请函。

E.政府采购有关批准手续,包括政府采购审批表、供货协议和合同、中标通知书、采购特殊事项审批表。

F.符合大额报账管理要求的支出预算集体决策审批材料。如会议纪要或单位领导联签单等其他能够证明支出预算经集体决策审批的材料等。

G.燃料费包干分配表。

H.市场购买低于集中采购公务机票的证明材料。

I.按照单位财务管理规定需要提供的大型活动支出预算。

2、不需要提供的会计资料

(1)反映培训、会议工作内容的资料。

(2)收款方的证照和身份证明(身份证、工作证等)。

(3)公务卡刷卡小票(可通过财政公务卡监控平台查询刷卡信息)。

(4)无法刷公务卡的书面证明(按规定在票据上背书说明并签批)。

(5)无财务事项记录的业务资料。

(6)与支出事项无关的其他资料。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报账会计资料

1、必须提供的会计资料

(1)支出对象为本单位人员的,与工资福利支出类报账会计资料一致。

(2)支付政府无偿补助款项的,如政府救济金、福利费、补偿款、奖励金、生活费、保障费、抚恤金、赔偿金、财政返还款等,收款人为个人的由单位制表个人签收或银行转账支付,收款人为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应出具普通收据。

(3)首次支付的附相关政策依据或批准文件。

(4)表彰奖励发放相关的批准文件。

2、不需要提供的会计资料

(1)收款方的身份证明。

(2)与支出事项无关的其他资料。

(四)基本建设类报账会计资料

1、必须提供的会计资料

(1)支付基建第一笔款项报账会计资料

A.立项批准文件(纳入政府发展建设计划的项目除外)。

B.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C.初步设计方案批准文件。

D.中标通知书。

E.财政预算批复文件。

F.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合同。

G.委托代建批准文件和代建合同。

H.施工许可证

I.结算发票或预付工程款的收据。

(2)支付基建进度款项报账会计资料

A.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签章的工程进度表。

B.变更设计审批文件。

C.工程超概批准文件。

D.结算发票。

(3)竣工验收和资产交付使用报账会计资料

A.工程结算报告。

B.项目概况表及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和明细表。

C.财政或审计部门出具的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文件。

2、不需要提供的会计资料。

(1)工程预算书。

(2)历年投资计划。

(3)财产物资的增减调整资料。

(4)与支出事项无关的其他资料。

(五)资产处置报账会计资料

1、必须提供的会计资料

(1)资产处置审批文件及相关清单(调拨、置换、出售、报损、报废、赠与等)。

(2)资产处置非税收入票据。

(3)省小汽车定编办审批文件。

2、不需要提供的会计资料。

与资产处置事项无关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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