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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 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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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国家财政对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在不断加大,基本建设项目日益增多,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2016年4月财政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其他组织或非国有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参照执行。该规则对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中的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预算、建设成本、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监督等管理做出了规定。同时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针对基本建设成本管理和项目竣工决算管理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还出台了《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项目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以及相关材料。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编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的竣工财务决算。现实中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竣工财务决算出现了各种的问题,因此,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逐渐得到了应有的重视。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一般是事后审计(当然审计工作可以提前开展,但大多数建设单位没有意识到),我们接受此类委托时,工程实体已经基本完工,审计工作主要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纸质材料进行,那么我们在做审计过程中,应如何审计,重点关注哪些方面?以下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的财务方面审计提出我的一些浅见。

在接受审计任务后,要做好审前调查,对项目做到基本了解,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财务核算与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情况等,并据此做出风险评估,编制审计计划,后期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进入实质性审计程序后,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运用观察、检查、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审计组人员依据审计分工对各类审计事项进行证实性测试,并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编制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和测试记录。

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01
资金来源、使用情况
检查项目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核算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现象,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完成各项账务处理及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做到了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审计工作主要依据项目立项、历年投资计划及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文件、项目合同及建设单位会计及其他财务资料、盘点清单等进行。
02
待摊费用支出及其分摊是否合理、正确
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勘察费、设计费等前期费用;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等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土地使用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
待摊投资支出是基建项目重要的支出内容之一,也是财务审计最应该重点关注的地方。
03
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
项目一般不得预留尾工工程,确需预留尾工工程的,尾工工程投资不得超过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总投资的5%。
与建设单位核实,有无尾工工程,尾工工程是否在概算确定的范围内,预留的金额和比例是否合理,有无属于该项工程内容,尚未签订合同、未计入决算等情况;
04
工程款项支付
检查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情况,款项支付是否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支付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预留质保金等。
05
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有无依据,是否合理
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疏浚等不能形成资产的支出,以及项目未被批准、项目取消和项目报废前已发生的支出,或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农村沼气工程等涉及家庭或者个人的支出,形成资产产权归属家庭或者个人的,作为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形成资产产权不归项目建设单位的,作为转出投资处理。检查该类支出依据是否充分,金额是否合理,转出投资手续是否完备。
06
小金库问题
基建项目中也会出现私设“小金库”问题,建设单位通过虚假采购、虚列工程成本、销售废品废料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套取建设资金私设“小金库”。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也要关注此类问题是否存在。
07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情况
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以及相关材料。检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所填列的数据是否完整,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清晰、正确;决算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或建设单位有关规定,决算资料报送是否完整。
基建项目所属行业不同,项目特点和适用管理法规不尽相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也会千差万别,审计人员应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项目单位及委托单位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提出有针对性的专业解决方案。
下面我们来看两个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
一、西电东送21个输变电项目审计结果(审计署2014年第4号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西电东送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标志性工程,于1993年8月启动,至2013年6月,西电东送工程核准并开工建设输变电项目48个,概算总投资2825亿元,有43个项目已建成投产,完成投资1793亿元,本次审计的21个项目,为近年来投资建成,占已开工输变电项目数的44%,……。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中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34.39亿元,占审计抽查金额的16%。
(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代理等业务中存在未按规定招标问题,涉及金额8.19亿元。
(三)工程投资控制不严,多计投资10.44亿元。
(四)套取建设资金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13.81亿元,主要用于发放奖金、列支各种费用。
二、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地下电站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2015年第29号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右岸预留6台机组地下电站,自2002年2月尾水渠施工开始,至2012年5月经验收合格、全部投产发电,建设工期比初步设计减少22个月。竣工财务决算草案报告显示,决算基准日(2012年5月31日)累计完成投资71.47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多计投资33785万元,调整后的投资为680935万元。
(二)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等未依法依规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54271.72万元。此类问题,审计署此前审计中曾多次指出,但本次审计仍然存在。
(三)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导致增加投资1965.51万元。
(四)部分闲置及退场物资设备处置不规范。
在该地下电站决算审计结果中,其中待摊投资审计调减5194.83万元,占决算草案列示该项投资的5.87%:
一是将应由三峡枢纽其他工程承担的费用1716.27万元计入地下电站工程,导致多计相应投资;
二是超标准支付监理费1732.78万元、招标代理费452.89万元;
三是重复支付勘察设计费和专项研究费用413.92万元;
四是多计竣工决算编审费等其他费用878.97万元。
在审计过程中,要依据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合同,至少检查以下内容:
1、费用列支是否真实、准确,有无将财务管理规定不得列入建设成本的其它支出列入成本;
2、费用列支期间是否准确,根据工程项目筹建、开工及竣工时间,区分建设期间内和建设期外费用支出,比如资本化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有无工程竣工后还将工程借款利息计入工程成本的现象;
3、关注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等项目支出是否符合项目概(预)算规定的内容,印花税是否准确核算;
4、检查入账发票是否合规,如发票抬头、发票内容、是否存在使用资金往来发票代替正规发票情况、以收款收据代替正规发票情况等。
以上审计结果可以看出,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建设项目控制和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对提高决算质量,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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