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增值税处理
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如发放是自产农产品,可以享受免增值税政策)。
3.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但是账务已按收入确认,所以不需要做视同销售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