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定义: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需要指出的是在实务中很多企业倾向于价值5000元以上,使用超过一年的标准,这只是可以做参考,企业也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低值易耗品分类:
1)、一般工具:直接用于生产过程的各种工具。通用的刀具、量具、模具、夹具等工具以及各种辅助工具,如扳手、千斤顶等。
2)、专用工具:指专门用于生产各种产品或仅在某道工序中使用的各种工具。如专用模具、财会电动装订机、水电工专用电动打孔机等。
3)、替换设备:指容易磨损、更换频繁或为生产不同产品需要替换使用的各种设备。如轧制钢材用的轧锟、浇铸钢锭的锭模。
4)、包装容器:指用于企业内部周转使用,既不出租、也不出借的各种包装物品。如盛放材料、储存商品的木桶、瓷缸等(须与包装物区别)。
5)、劳动保护用品:指发给工人用于劳动保护的安全帽、工作服和各种防护用品。
6)、管理用具:指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用的各种家具和办公用品。如桌椅、书架、文件柜、保险柜、打印机、扫描仪、DVD、稳压器、电暖器等。
需要指出的是管理用具入低值易耗品核算必须跟产品生产有直接关系的,无关的直接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7)、其他低值易耗品: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低值易耗品。
三、低值易耗品摊销和账务处理: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一次摊销法: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转入“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帐户的摊销方法.适用于价值较低,使用期短,一次领用不多的物品。
五五摊销法:即五成摊销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一半,废弃时再摊销一半的摊销方法。这种方法,计算简便,但在报废时的摊销额较大,均衡性较差。
例1:一次摊销法账务处理:
(1)购进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等
(2)月末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注:包装物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包装物指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为包装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并随同它们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方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筐、罐、袋等。用来容纳、保护、搬运、交付和提供商品,其范围从原材料到加工成的商品,从生产者到使用者或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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