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扣除原则
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步骤1:计算2019年会计上计入损益的存货损失金额
(1)存货账面价值:26-3=23(万元)
(2)2019年会计上计入损益的存货盘亏损失金额=26-3+4.42-1=26.42(万元)
步骤2:计算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损失金额
(1)账面原值=26万元
(2)存货的计税成本=26+4.42=30.42(万元)
(3)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因此,2019年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存货盘亏损失金额=30.42-1=29.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