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那么,印花税的正式列举的征税范围有哪些?印花税正式列举的凭证分为五个类别,具体征税范围如下:(一)经济合同,在印花税的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分别为: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以及技术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为合同征税;(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根据印花税有关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而在实务操作中,容易将其与购销合同相混淆。那么,二者到底应当如何划分呢?编者认为,关键看是否在有关部门登记。
本文以卖货、卖车、卖房这几类销售情况来厘清对应的印花税的税目和税率有何不同。
一、商场卖电器、4S卖新车(这个时候新车尚未上牌注册,是一项货物,新车购买后才需要在车管所登记)都属于销售商品,一般商品的买卖合同按“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二、卖旧车,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因为新车购买时候已经在车管所登记了,车辆已经有了对应的产权人了,再转让的话转让就需向车管部门进行变更,因此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三、卖房子,无论是卖新房还是旧房,都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原因在于, 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其他商品的买卖不同,国家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购房者买了房子后能否顺利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关键在于开发商能否首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开发商首先要取得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待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应到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属,经有关部门审核无误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即俗称的开发商的---大产权。 开发商在取得大产权证后,才能办理买房人的房屋产权证,因此,新房盖好后,开发商先取得了大产权证,已经在房产部门登记了,销售的话,需要从房管部门过户,从开发商的大产权变更为购买者的产权,所有卖新房也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来交。销售旧房和销售旧车一样,已经有了对应的产权人了,再转让的话转让就需向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因此也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