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601789.SH)于2020年2月25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曾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罚 3.4376 万元,稽查局出具说明确认该违法行为非重大违法行为。
《601789 宁波建工 公司及保荐机构《关于请做好宁波建工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2020.2.25】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9900021256&announcementId=1207320473&announcementTime=2020-02-25
(四)其他类
报告期内,公司除受到安全生产类、环保类及毁损设施类行政处罚外,还存在少数其他类型的处罚,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施工工地食堂无证进行食品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及销售侵犯商标权产品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处罚 3.4376 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出具说明确认该违法行为非重大违法行为。公司销售侵犯商标权产品而受到行政处罚 12.5 万元,宁波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出具证明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相关子公司已通过拆除相关设施、补办证照、补缴税款以及销毁涉案产品等方式对于各类类行政处罚进行了整改。同时,为防止类似情形再次发生,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还采取了如下措施:
(1)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2)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对于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惩戒;
(3)加大日常排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类似问题严格予以整改复查。
综上,公司相关行政处罚涉及事项已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