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可以说是财务人员的常规操作。只要发票开具错误,大部分财务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作废。但是你知道吗,下面这几种情况的发票是无法作废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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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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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成品油发票开具有误,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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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