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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审计重点内容和方法 – 财税
本文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国土资金收支、征地补偿安置等三个重点方面谈谈县级国土管理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一是土地征用方面,重点审查地方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审批制度批准征地及农用地转用;有无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扩大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化整为零越权批地。
二是土地供应方面,重点审查地方政府是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有无违反产业政策、超出控制标准供地;有无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和先行确定地价以及假招标、假拍卖、假挂牌或陪标、串标等弄虚作假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业用地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问题。
一是对照省政府批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报的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报表及建设用地统计台帐,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先征地后审批、先用地后审批或边征边用边审批的现象,有无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扩大建设用地范围,以及超范围、超规模和越权批地问题。
二是审查土地档案资料,重点审查土地档案中审批依据,用地性质、面积、土地出让金标准、土地估价报告、政府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资料,关注实际土地属性与审批的是否一致,有无商业工业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住宅用地等应该“招拍挂”的土地,实际以协议出让,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审批土地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一是土地出让金征收方面,重点审查有关部门是否及时足额征收土地出让金。有无违规减免、缓征、先征后返、补贴等变相减免以及以实物抵顶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二是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方面,重点审查土地出让金收入是否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并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有无违规设立过渡户存放土地出让金和定金;土地出让金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用途,财政部门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部门核拨并提取的土地出让业务费是否超过缴入金库的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有无违规返拨土地出让金,是否按规定1%提取社保基金并缴入社保专户,有无用土地出让金平衡预算,有无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土地出让金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土地储备贷款方面,重点审查土地收储中心、政府性融资公司等单位通过质押土地收益权、抵押土地使用权等方面大量贷款用于城市建设;关注贷款规模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是将国土部门实际征收土地出让金与土地档案反映的应征数据相核对,重点审查违规减征、免征、欠征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二是将国土部门实际征收土地出让金与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设立的专账数据相核对,重点审查有无截留、挪用土地出让金或“体外循环”的问题。
三是将国土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与规划部门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相核对,审查是否存在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而未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四是审查土地储备贷款合同、土地使用证抵押档案,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土地储备贷款抵押物不实,挤占挪用土地储备贷款等问题。
一是征用土地是否经过合法审批,是否严格执行了“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有无非法、强行征地。
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是对地方政府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情况和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建议。
一是对照省政府批复的征地审批文件、国土部门执法监察机构的违法案件统计台帐、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审查征用土地是否经过合法审批。
二是对照国家补偿安置标准,审查征地合同和补偿安置协议及征地补偿费支出明细账,关注有无采取耕地当荒地、缩减面积、把田埂等公共面积不分配到农户等手段降低标准补偿,截留、挪用、拖欠征地补偿费和安置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是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调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情况和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重点关注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以及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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